金管會今(14)日表示,強制車險從民國87年實施以來,至去(100)年三月已第九度調降費率,汽、機車平均總保費調降約9.5%,其中汽車整體調降11.2%,機車整體調降7%。而今(101)年三月雖然沒有再降保費,但死殘保險金額從現行16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,醫療保額也維持20萬元,已是第四次調高保額。 強制汽機車責任險實施後,根據統計,理賠金額超過1,483億元,理賠人次達207.5萬。另外,因肇事逃逸與未保險汽車肇事的受害人補償基金,已達61多億元,補償人次達2.2萬。 金管會指出,強制汽機車責任險歷年來已調降費率九次,平均調降幅度約48%,以男、女性年齡在30歲至60歲之間為例計算,男性自用小客車的強制責任險,目前總保費降為1,398元;女性自用小客車的部分,則已降為1,318元。 至於輕型機車兩年期保費,現行保費從825元已降為750元,雖然僅再省下新台幣75元,但降幅9.1%,是所有類別中幅度最高。 金管會解釋,強制汽機車責任險的保費結構,包含五個部份,分別為預期損失、保險人業務費用、安定基金、特別補償基金分攤額、費率精算與研究發展等健全費用,過去以來隨著車禍發生率降低,保費也因此逐漸便宜。 這項保險實施以來,最早死亡保險金是120萬元,現階段提高保障至200萬元,明顯相對更為充足,而且調高保額,但保費依舊,民眾荷包負擔不會增加。 金管會認為,這項保險的實施,可以讓交通意外事故受害人或家屬的損失,獲得基本保障與彌補,特別是對於照顧經濟弱勢民眾與減輕肇事者財務負擔,更有莫大助益。 金管會也提醒,依照法令規定,車主都必須投保,在原保險期間屆滿前,最好就先辦妥續保手續,否則會變成「重新投保」,不僅因此出現一段保險空窗期,使得權益受損,若遇到警察臨檢,依法將可以處3,000至1.5萬元的罰鍰。 新聞來源: |
- May 30 Thu 2013 13:34
汽機車強制險保額提高 保費九度調降幅度48% - Yahoo!奇摩新聞
- May 30 Thu 2013 12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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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May 30 Thu 2013 12:22
視同行人只要靠邊//電動代步車 逆向不用罰! - Yahoo!奇摩新聞
闖紅燈穿越馬路 罰300元 〔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、曾鴻儒、鍾麗華/綜合報導〕電動代步車只要靠邊,逆向不用罰!因為代「步」車不是機車、單車,交通部解釋「視為行人」,闖紅燈、穿越馬路僅罰三百元,罰款遠低於機慢車,已成為道安最大隱憂。 社會逐漸高齡化,鄉村部落,常見老人或身障者坐在電動代步車上,奔馳道路快慢車道,甚至穿梭在車陣中,還有代步車逆向行駛,讓其他車輛忙於閃避,險象環生,車禍事故更是頻傳,民眾認為警方疏於取締。 陳姓女讀者向本報投訴,電動代步車雖然最高時速只有十五到十八公里,但操控車輛的老人視聽力都差,反應遲緩,坐上電動代步車橫衝直撞,逆向衝來,嚇壞機車騎士與汽車駕駛,不是對撞傷亡,就是機車閃避打滑犁田,要求警方拿出作為。 馬路上竄行 成道安隱憂 電動代步車竄行影響道安,警方卻語出驚人,因交通部解釋電動代「步」車,不是慢車(單車、牛車)或機車,視同行人,依道安規則行人應靠邊行,沒有逆向行走問題,因此逆向靠左行並未違規,此外,因使用代步車者均為弱勢,取締過程常遭社福團體抗議,取締成果也大打折扣。 道安規則明訂「行人應在人行道行走,若未劃設人行道,應靠邊走」,若不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,或擅自穿越車道、騎上快車道,罰款三百元;但機車闖紅燈的罰款最低一千八百元,騎上快車道罰款六百至一千八百元,兩者罰則差很大。交通部日前行文各縣市警局要求加強取締酒駕與行人違規,屏縣警方認為代步車不應視同行人,盼交通部能將電動代步車改列為機慢車,嚴格規範上路條件與路權,降低車禍傷亡。 排除醫療器材才能禁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林福山表示,因衛生署公告電動代步車為「醫療器材」,法令上就列為「行人輔具」,除非衛生署將其排除在醫療器材外,交通部才能比照休閒使用的電動代步車規定,明訂禁止上路;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林欣慧表示,該署管理醫療器材,但並不規範使用者,多年前曾召開會議討論,當時交通部即做成電動代步車在路上行駛,當作「行人」來管理,時速必須在十公里以下。 |